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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9-25 】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决定,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部署。

二、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日常教学运行与调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确定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四、编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五、组织实施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支教、技能竞赛等实践教学环节,做好实践教学基地、现代产业学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审批制度,指导支持教材编写。

七、规范学籍管理与服务做好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学历及学士学位信息上报证书管理等工作

八、培育与建设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组织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立项、教学成果奖、教师荣誉项目等各级教学奖励的评选表彰和组织推荐工作。

九、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考试,规范学生成绩管理。

十、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华经典诵读、汉字书写大赛等活动。

十一、发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思政、美育、体育、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中心新文科、新工科教育研究中心等机构的职能,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二、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