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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6-12 】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了第五批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名单,我校被评为“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高度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提高教学水平、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强化领导,严格标准要求,着力抓好机制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测试等关键环节,全校上下形成了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2012年12月,我校以健全的工作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丰富的档案资料、扎实的基础工作和良好的工作成效,顺利地通过了省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专家组的评估。

此次我校被评为“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对我校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服务质量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学校将以此为契机,探索创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发挥高校的阵地和辐射作用,持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为地方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