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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枣庄学院2020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结果的公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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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枣庄学院2020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测试结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测试结果查询时间:5月25日至6月5日。

查询方式:考生可凭报名信息登录报名系统(http://210.44.232.20)进行查询,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二、合格标准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各类专业综合测试合格标准为:普通类专业及美术学专业科目1和科目2总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音乐学专业科目1和科目2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三、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我校教务处申请复核,填写《枣庄学院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复核申请表》(附件),在5月26日下午17:00前将复核申请表(本人亲笔签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kwk60236@126.com,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将于5月27日前电话通知考生。

咨询电话:0632-3060236,3786862。

    枣庄学院2020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复核申请表.doc

枣庄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