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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度教材评估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2-27 】

枣庄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度教材评估的通知

枣院教字[2013]12号

各院部:

教材评估是教材建设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定期组织教师、学生对正在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估,对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选用水平,确保优秀教材进入课堂,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枣庄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2〕196号)的文件精神,组织实施本次教材的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2010级、2011级本科专业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及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使用的专业必修课(学科教育必修课、专业教育必修课)、公共必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不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材。

二、评估内容

本次教材评估分教师评议和学生调查两部分:

1.教师评议

各院部组织教研室、任课教师对使用教材进行评议,发放《枣庄学院教材评估教师评议表》(见附件1),任课教师根据教材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按指标在相应的栏内划“√”,写出评议意见。

2.学生调查

组织2010级、2011级本科专业学生对教材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由各学院发放《教材使用情况调查表(学生)》(见附件2),每个本科专业各抽取30人(不足30人的按实际人数),组织学生填写(按指标在相应的栏内划“√”),并按年级、专业、课程整理归档。

三、评估程序

1.准备阶段(2月26日—2月27日)

各院部组织落实教材评估要求。填写《教材使用情况调查表申请份数一览表》(见附件3),于2月27日上午10点前报教材科。

2.实施阶段(2月28日—3月4日)

各院部于2月28日上午10点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枣庄学院教材评估教师评议表》、《教材使用情况调查表(学生)》,组织教师评议和学生调查。

3.汇总阶段(3月5日—3月8日)

3月8日前,各院部将《枣庄学院教材评估教师评议表》、《教材使用情况调查表(学生)》收齐,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填写《枣庄学院教材评估情况(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枣庄学院教材评估教师评估结果分析》(见附件5),报教务处教材科。教务处汇总后发布全校教材评估结果。

四、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反馈到各院部后,各院部应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调控,不断提高教材选用质量。评估结论较差的教材,不再作为教学使用教材。

附件1:枣庄学院教材评估教师评议表

附件2:教材使用情况调查表(学生)

附件3:教材使用情况调查表申请份数一览表

附件4:《枣庄学院教材评估情况(学生)汇总表》

附件5:《枣庄学院教材评估教师评估结果分析》

2012年度教材评估的通知附件.doc

枣庄学院教务处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