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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17 】

各院部:

为强化教学工作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促进学校优良校风、教风、学风的形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定于第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期中教学工作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进京

副组长:徐 虹

成 员:各院部负责人 安 涛 许士密

(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组

①组长:郭勇

成员:段圣玉 赵 平 褚夫敏 栾晓春

检查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②组长:刘振宇

成员:郑发奋 童广印 闵祥国

检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③组长:隋保禄

成员:徐庆君 王红妹 孙涛

检查学院: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光电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④ 组长:刘春丽

成员:吴元芳 傅金兰 王大鹏

检查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

         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

⑤组长:王海峰

成员:王满堂 孙 正 褚衍彪

检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⑥组长:李文奎

成员:徐德刚 吴 蕾 尹鸿涛 李 怡

检查学院:传媒学院、体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

二、检查程序

期中教学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教学单位自查:第11周;

2.学校检查:第12周;

学校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组对教学单位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总结整改:第12周。

三、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教学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广泛调研,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一)教学运行情况

1.教学秩序:教师调课、停课、代课情况,准时上、下课以及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课堂教学(含实验教学):教师教学档案、课堂教学方法与内容、作业及辅导答疑、教学效果等情况。

3.集中实践教学:实习安排及教师指导实习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二)学生学习情况

检查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课、旷课情况,学生上课听讲、完成作业等情况,尤其是教学单位间交叉授课课程的学生学习情况。

(三)教学管理情况

1.教学单位教师人数、开课门数及外聘教师聘任、教研活动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变更、教师教学进度管理等情况。

2.各种教学档案资料的归档检查工作,确保教学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四)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检查教师课堂情况。结合枣庄学院课堂教学开放周活动进行随机听课。具体任务由教学检查组组长安排,保证每位检查员每个学院至少听一次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五)课堂教学开放周实施情况

1.检查教学开放周课堂开放情况,尤其示范观摩课开放效果。

2.检查教学开放周组织情况,包括宣传营造氛围、展示教学成果、观摩学习、交流研讨等。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成立期中教学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工作部署,做到检查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措施、有总结,所有教学检查内容都要以数据和材料为依据,实事求是。

2.如实填报《枣庄学院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自查表》(见附件1),并提交给相关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组。

3.各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组要针对教学检查的要求,结合教学单位提交的自查表,确定教学检查重点,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给检查单位,并形成书面材料,检查结束后连同教学单位自查表、检查员听课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一并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针对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要建立日常教学的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使检查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附件:1.枣庄学院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自查表

2.枣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听课情况反馈表

 

 

                  枣庄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