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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届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2-20 】

关于评选2012届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枣庄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枣庄学院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经研究,本学期继续开展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

1.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是在各学院评选出的优秀论文范围内进行遴选,由各学院推荐,推荐数量应不超过本学院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

2.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论文评选工作。送评的论文应符合学校要求的写作规范,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评选出来的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编印成册后将在全校进行推介,以期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程序:

1.各学院按规定比例推荐候选论文并填写《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及《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2.将《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及论文纸质版报教务处405房间,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T5823@126.com。

3.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4日,逾期按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处理。

4.教务处组织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和评选。

5.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校颁发枣庄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

附件:1. 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2.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