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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立项实施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2-27 】

枣 庄 学 院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立项实施办法

枣院实字[2012]4号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综合判断、设计实验、数据收集处理等实验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开展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工作。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要求

1、综合性实验是指学生在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课程或多种课程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性实验,它主要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以及综合性实际操作的能力。

2、设计性实验是结合课程教学或独立于课程教学而进行的一种探索性实验,它不但要求学生综合多科知识和多种实验原理来设计实验方案,而且要求学生能运用已有知识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着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设计性实验的开设一般是在学生得到常规和综合性实验训练之后进行。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范围

各门具有实验课的课程,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大纲要求,进一步改革实验教学内容,修订实验教学大纲,淘汰落后的交叉重复性或验证性的实验项目,拟订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三、立项申请程序

1、首先由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依据修订的教学大纲,在遵循本门课程教学内容规范的前提下,经过充分论证,选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提出实验题目、目的要求、主要训练内容和方法,并根据现有仪器设备、师资、场地、时间、所需经费等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报学院审核。

2、各学院对各门课程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方案,进行认真讨论、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可填写《枣庄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表》,报实验室管理处。

3、报实验室管理处对各学院填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汇总,并组织专家评小组对该立项进行论证评审,确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课题。

4、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建设实行协议管理,由报实验室管理处与项目单位签定协议,以保证项目进一步落实,达到立项一个,完善一个,向学生开设一个。

四、其它

1、项目立项后,即可转入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改革立项研究课题进行管理。学校将依据立项计划及预算情况,在认真核算的基础上,确定经费额度,该经费采用包干形式,由项目执行人按程序报销。

2、项目完成后,可参与优秀实验技术成果奖的评选。

3、对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组织好,实施效果好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参与开发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在其聘任时优先考虑。

4、实验教学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应重视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工作,要加强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的领导和组织实施,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二〇〇八年三月施行的《枣庄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立项实施办法》(枣院实字[2008]4号)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立项审批表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立项协议书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