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 庄 学 院
关于强化教学六个基本环节的原则性意见
栆院政字〔2009〕32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学院决定在全日制本科教学中强化晨读、备课、上课、辅导答疑、作业、考试等六个最主要、最基本的教学环节。现就强化我院本科教学六个基本环节提出如下原则性意见:
一、晨读
(一)各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晨读的重要性,特别要强调晨读在外语学习上的不可替代性。
(二)每个学生每月的晨读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三)各系应结合本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学生晨读的质和量。
二、备课
(一)备课是上课的基础,教师要全面领会教学大纲,合理编制教学日历,细心组织教学内容,认真撰写授课教案或制作多媒体课件(同时具备书面教案)。合理选用教材,掌握教材的深度和广度,注意跟踪和讲授相关领域的最新科技成就。
(二)编制完成的教学日历,写入任课教师教学档案,上课时随身携带,以备院、系督导组听课检查。
(三)精心设计课堂教学活动和课外教学活动,恰当选用教学方法及方式。
(四)了解授课学生专业(方向)的特点及本课程的性质和地位,处理好本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其他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
(五)由多位教师共同开设同样的课程,一般应采取集体备课形式进行备课。集体备课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在集体备课中高职称教师有义务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给予青年教师必要的指导;集体备课要做到在集中统一的同时又能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和个性,使教学活动做到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六)教师首次开课应先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开课。新开课教师试讲前必须备好大部分课程教学内容,认真准备讲稿,否则不予试讲。
(七)教师开设新的课程必须认真备课,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课系要对其进行教学质量跟踪,及时解决授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八)提倡和鼓励双语教学及采用原版教材。
三、上课
要提高课堂教学的时效性。鉴于目前我院青年教师较多,上课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教学手段和方法陈旧、学生学习自主性和主动性调动不足、课堂互动不够、教师之间相互交流不够等状况,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教师应在上课前5分钟到达教室,建议上课时学生起立,并向学生还礼。
(二)教师应做到教书育人,注意形象,仪表端庄、文明示范,使用普通话;上课时不得抽烟和使用手机。
(三)教师上课必须携带教材、任课教师教学档案、教案。
(四)上课的基本要求是: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有启发性,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讲述内容充实,信息量大;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能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能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五)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但要注意开发和使用好的教学课件,使之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从而更好地保证课堂教学的效果,提倡任课教师给学生提供教学课件和相关素材,便于学生掌握。
(六)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时,教师应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软件性质、操作方法;课前要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课件正常运行;在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时,应坚持使用粉笔板书,照常上课。
(七)教师在上课时应随机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学生所在系和教务处反映。
(八)教师执教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因特殊原因须请人代课或调课时,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所属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系分管教学的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将调课审批报告单送交学生所在系备案。
(九)指导性课程教师必须在岗,不得擅自离岗,对于特殊课程,需要在教室以外的场所进行教学活动的,必须经过系和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擅离岗位的教师,一律按《枣庄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四、辅导答疑
(一)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也是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疑难,启发学生思考,改进教学方法,实行因材施教的必要教学环节。
(二)每门课程的辅导、答疑通常每两周至少安排一次。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教师和学生班级自行商定。对学习感到特别困难的学生,应加强个别辅导。
(三)教师答疑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五、课外作业
(一)任课教师对作业的内容、数量和方式,要慎重考虑,精心选择,做到既有利于学生巩固和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又有利于强化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既要达到学生勤学多练的目的,又要防止造成学生学习负担过重。
(二)学生按时上交的作业原则上要全部批改,对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不应少于学生人数的1/2,并注意轮流批改不同学生的作业。
(三)教师要按时批改作业,批改作业时必须仔细认真,要指出错误所在并要求学生予以订正。对作业做得特别好的学生应予以鼓励;对作业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令其重做。对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要及时通报、总结,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体讲评。
(四)教师必须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数量与质量)做文字记载,将平时作业作为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对迟交或缺交作业的学生,应按规定扣分,并及时督促学生补交作业。对抄袭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以缺交作业论处。学生完成作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学生所在系反映。对无故缺交作业达一学期作业总量的1/3(含1/3)以上者,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
所有课程都应进行考试,任课教师都要严肃、认真地组织本门课程的成绩考核工作。各系应尽量做到教考分离。教师应根据课程的特点来选择适当的考试方法,如闭卷、开卷、大型作业(设计)、论文、计算机考试等。课程考试按《枣庄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枣院教字[2005]11号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