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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大学英语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0-08 】

枣 庄 学 院

大学英语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枣院教字〔2011〕30号

为了对我校学生的大学英语平时成绩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英语学习效度,促进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我校学生的大学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平时成绩的构成

1.学生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2.平时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考勤成绩50分,作业成绩25分,课堂表现成绩25分。

二、平时成绩的评定标准

(一)考勤成绩的评定

1.每学期每位教师点名(包括听力课点名在内)不少于15次。全勤的学生得满分。

2.旷课1次扣3分,旷课10次及以上者其考勤成绩和课堂表现成绩均为0分。

3.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

4.请假的学生需要提交由其所在学院辅导员及副院长(或副书记)签字、加盖院公章的正式假条,否则请假无效,按旷课处理。

5.每学期每位学生请假不得超过3次,如超过3次,从第4次请假开始,每次扣1分。

6.一旦发现冒名顶替报考勤者其平时成绩为0分。

(二)作业成绩的评定

1.每学期每位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少于10次。

2.作业的形式要求必须包括:背诵课文5分,翻译5分,作文5分,听写5分,造句5分。每种形式的作业布置2-3次,最后取平均分为每一项的得分。五项成绩相加所得总分为学生作业成绩的总分。

3.作业抄袭雷同者该项作业为0分。

(三)课堂表现成绩的评定

1.课堂表现成绩以20分为基点,遵守课堂纪律,不旷课、不迟到早退,但上课没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为20分。

2.对于课上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主动回答问题的学生,老师可以酌情给予21-25分。

3.对于课上吃零食、睡觉、交头接耳、摆弄手机、听音乐、看其他书籍杂志、上课不带书或带错书等等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每发现1次扣1分。经过老师的劝阻仍不改正者每次扣3分。

三、评定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需在开学初上课时应向所有学生说明平时成绩评定办法。

2.平时成绩的评定要客观、公正。学期末要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接受所有学生的监督。

3.平时成绩每个月上交1次,由教研室主任检查并提出意见。

4.在学期期末考试前,纸质平时成绩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字后连同电子版报大学英语教学部办公室。

5.学期末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将学生的平时成绩录入到成绩库,计入学生的总评成绩。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