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 学 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
枣院政字〔2005〕84号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优良的教风与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有效进行的基础,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各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让广大师生认识到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使教风学风建设深入人心,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落实到位、奖惩到位,真正将教风学风建设做到扎实有效。
二、切实落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院长是学院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教风学风建设工作,校务会议要及时研究解决各方面反馈上来的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风学风建设问题。研究解决教风学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教风学风建设的稳步提高。
(二)各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是其职责范围内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应针对本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措施,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积极开展舆论宣传,推介校内、校外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教师、学生中教风学风的先进典型。
(三)各处、馆、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确保本部门业务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紧紧围绕教学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努力工作。凡是涉及到教学工作的业务,不拖不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校各处室都要围绕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中心任务,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的作用。
三、切实改进教风,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
(一)加强师德建设,认真落实教学的各个环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教师工作条例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要与教学质量、教风建设检查结果挂钩,校内津贴发放要加权工作绩效系数。未按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不计发相应工作量津贴。
(三)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学工作的好坏,是衡量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也是考核教师工作和教师职务聘任的关键条件。对于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较强烈的教师,教务处及相关系应暂停或取消其授课资格,及时更换教师,并让其离岗进修。
四、切实改进学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树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育观念,充分发挥教师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学风教育作为教师教学工作和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教风带动学风。
(二)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严明学习纪律,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评分标准,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三)教务处和学生处要加强学籍管理和校规校纪管理,对违规违纪现象要从严、从快处理,形成从严治校的氛围。
五、切实发挥教学督导员、学生信息员等督导机制的督导检查、沟通信息、具体指导的作用。
六、由教务处制定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七、每年11月开展教风学风建设月系列活动,强化检查监督,进行教风学风集中建设。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