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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2-28 】

枣 庄 学 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枣院政字〔2012〕27号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文件精神,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枣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培养创新型人才是“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要内容,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我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创新创业训练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教育观念,不仅蕴含了素质教育的意义,而且能够有效促进教育创新和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对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培育创业意识、加强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价值。

通过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三创精神,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教育、实训、指导、服务”的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加大创新创业教育软硬件方面的投入,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氛围,全面开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遵循“注重过程、兴趣驱动、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能力训练,增强本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三、现有工作基础及成效

为鼓励、引导和资助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我校自2008年开始实施大学生研究训练(Students Research Training,简称“SRT”)计划,至今已开展了三届,学校投入资金18万元,验收通过了200多个项目,共有1000多名学生获得了创新锻炼,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屡获佳绩,连续三年获得国家铜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多项,取得累累硕果。

我校于2006年开始进行大学生创业教育探索,并建设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大学生“学士前流动站”(working station for pre-bachelor)。2009年2月18日,我校率先建立以大学生创业公司形式存在的独立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于2011年底引入企业投资1000万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此完善建立特色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校外孵化体系——DOB青年创业联动工程。目前,我校创业教育模式日渐成型,建立了以公司化运作的运营平台,实现依托运营平台系统化、专业化进行创业项目孵化。平台下设各种创业项目,形成以孵化平台为中心的高效率项目孵化机制。

“SRT”计划的实施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建立,无论从组织管理上还是教师指导能力上,都为我们申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我校成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团委、科技处、计财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处等单位的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

五、保障条件和配套政策

(一)提高认识,给予政策支持。

学校将把大学生创新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创新创业项目选修课的开设力度;通过制定各种激励措施,鼓励优秀的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

(二)鼓励创新,建立激励机制。

学校将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对优秀指导教师和单位给予表彰与奖励;项目验收合格后对其指导教师按一定折合学时记入年度教学工作量。

学生按计划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记入成绩档案;支持项目取得优异成果的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研讨会。

(三)创造条件,提供各种保障。

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硬件条件建设,为各项目组提供经费场地、设备方面的支持。学校按一定比例配套专项创新训练经费;各实验教学示范性中心、开放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四)扩大效应,形成创新文化。

积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扩大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辐射效应。学校为项目学生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在申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同时,继续扩展学校原有创新创业训练的普及范围,形成研究、创新的校园文化。

六、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负责人所在学院和学校教务处4方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各方责任。对项目申报、项目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保障项目完成的质量。

经过广泛宣传,由各学院首先择优申报后,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重点选取具有一定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能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或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的项目进行立项。

学校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实施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对于中期检查进展缓慢的项目提出警告,并根据学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支持;对于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不参加中期答辩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项目一旦终止,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2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项目,项目指导教师2年内不允许指导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书,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设计说明书、专利、产品实物)等相关支撑材料,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学校统一组织验收,结题验收时学校聘请至少3位相关领域、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审议项目研究报告,进行现场测试和结题答辩,专家组根据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对所有项目进行公示并颁发结题证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推行对我们来说是一次重要的机遇,我们将积极筹备,认真规划,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开展“三创”教育,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