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专业建设的规划与实施,组织新上专业申报、专业建设、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
2.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与实施,组织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优质课程、双语课程建设和课程评估。
3.组织研究人才培养方案,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与执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业教学大纲的制订。
4.组织教学名师工程、教学改革立项、教学成果奖、教师荣誉项目等各级教学奖励的评选表彰和组织推荐工作。
5.组织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改项目、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的申报、审核工作。
6.负责教学与研究规章制度的制定,管理教学研究项目。
7.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以及本科学生学业导师制工作。
8.组织新开课、开新课审查审核工作。
9.组织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申报、审核工作。
10.组织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以及省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推荐工作。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