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 庄 学 院
关于加强实验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枣院政字〔2012〕226号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切实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努力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验教学定位
1.实验教学对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理论教学无法替代的作用,作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性本科院校,培养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是学院内涵发展的重要目标,应把实验教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加强实验教学,必须切实转变长期以来重课堂教学、轻实验教学、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教育观念,树立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的理念,合理安排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使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有机结合,统筹协调。
3.加强实验教学,必须确立以学生为本,促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重视实验教学的教育理念,树立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教学观念,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模式,坚持求知重能、求是创新,努力做到加强基础,拓宽知识,培养能力,激励个性,鼓励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素质。
二、实验教学体系
1.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建立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核心,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实验教学体系,该体系涵盖基本型实验、综合设计型实验和研究创新型实验。
2.实验教学内容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与科研成果、工程项目和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及时融入科技创新和实验教学改革成果,补充科学技术前沿的新技术、新方法,实验项目不断更新。
3.进一步推进“开放教学实验”工作。开放教学实验是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实验内容,记入该课程总学分,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技能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选择实验项目,以完成该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各院级实验教学中心要根据实验课程特点,从专业基础实验课和专业实验课中确定2-5门开放实验课程,并且各开放实验课程至少安排10个综合设计型和研究创新型实验项目,作为开放性实验项目供学生选做,以后逐年提高开放实验课程和开放实验项目数量;其他各实验室(中心),也要根据现有的条件,确定数量不等的开放实验项目,实现开放教学实验。
4.扩大实验课程独立设课范围。独立设课是指实验课独立设置,不依附于理论课,作为一门独立课程开出,单独考核,单独计算学分。各院级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课程,原则上均要独立设课;其他各实验室(中心)基础实验课、专业基础实验课应尽快独立设课,鼓励专业实验课独立设课。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应结合课程特点和实验项目的内在联系,逐步完善实验课程体系和实验项目内容。
5.实验教学计划纳入到各专业整体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中,统筹协调,共同修订。新修订的教学计划,应体现实验教学的定位,注明“开放实验课程”,逐渐提高实验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各实验教学中心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应考虑实验课时相对于理论课时达到以下比例:物理50%左右;化学120%左右(本专业120%,其他100%);化工70%左右;生物100%左右(本专业100%,其他30%);力学20%左右;机械30%左右;电工电子40%左右;计算机70%左右;地理30%左右。
6.列入教学计划设置的实验课程,无论是独立设课的实验教学课程还是非独立设课的实验教学课程,都必须制订和完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必须列明实验课程的学时、适用专业及年级、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实验教科书(参考书)、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实验项目一览等。实验教学大纲中所列的实验项目应涵盖基本型实验、综合设计型实验和研究创新型实验,要注明开放实验项目。实验教学大纲应根据实验教学改革和科学技术发展及时修订,实验教学大纲一经批准执行,不得随意变动,以保证其严肃性和稳定性。
7.实验课程必须配备实验指导教材(包括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实验指导教材的选用应由实验室和教研室相关教师共同讨论确定,要严格执行枣庄学院教材选用的有关规定,优先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和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鼓励学术水平较高、实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根据教学实际和现代科技发展要求,编写有特色、高质量的实验指导书(实验讲义)。自编实验指导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实验原理、目的要求、方法步骤、预习思考题和讨论题、注意事项等。
三、实验教学队伍
1.实验教学队伍由专职实验教学人员和兼职实验教师构成。专职实验教学人员包括专职实验教学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员),专职实验教学人员实行坐班制。
专职实验教师:指以实验教学为主要工作,并符合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实验现场教学,实验室基础规划与建设,仪器设备功能的开发与管理,实验教学改革等工作。
实验技术人员(含实验室管理员):配合实验教学教师安排实验教学授课计划,完成实验课的准备和实验课的开设,排除实验教学中仪器设备出现的故障,维修实验仪器设备等工作,并可承担部分实验教学工作;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实验准备辅助工作,以及实验仪器、设备的保管和实验室卫生等工作。
兼职实验教师:指全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时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其所授课程的实验现场教学,积极参加实验室规划与建设,开展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改革和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等实验研究,参与实验室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等。兼职实验教师是学院承担实验教学工作的主体。
2.进一步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制定实验队伍建设规划。建设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教学、科研、技术兼容,核心骨干相对稳定,学历、年龄、职称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形成一支由学术带头人或高水平教授负责,热爱实验教学,教育理念先进,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实验技术,勇于创新的实验教学队伍。
3.充实实验教学队伍,建立实验教学队伍用人新机制。根据学生规模、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室建设等情况合理确定实验专职教师队伍编制;通过引进、调整等途径,使专职实验教师逐步达到教师总数的10%;通过政策导向,吸引、鼓励一批高水平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到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工作;保持实验教学队伍相对稳定,没有特殊情况专职实验教学队伍人员一般不转岗到其它岗位工作。
4.加大实验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实验教学人员的技术水平。建立实验教学队伍知识、技术不断更新的科学有效的培养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实验技术和实验室业务交流,有计划、有目的地派出人员参加校外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实验室管理等方面的学术研讨会,学习高校先进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经验,开阔实验技术人员的眼界和思路;设立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技术研究专项经费,鼓励实验室人员积极参与实验技术的开发,切实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四、实验教学管理
1.加强实验教学的组织领导。学院的“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实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管理处,具体负责学院的实验教学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学院应明确一名院长或副院长分管本学院的实验教学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学院分管院长和实验室(中心)主任,在实验室管理处指导下,做好实验教学建设和管理工作。
2.实施校、院两级实验室管理体制,实现资源共享。实验室管理处是学院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院实验室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评估;各学院具体负责所属实验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所属的实验分室要打破学科、专业界限,改变互设壁垒、功能低下、重复建设的封闭式管理模式,建立真正实现学科群资源共享的实验大平台。
3.完善规范化、人性化、以学生为本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要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实验教学,参与改革和创新;要方便教师随时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准备、实验教学和实验研究;要方便学生自主学习,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要求。
4.建立网络化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各实验教学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中心的网站建设,其它各实验室也要尽快建立自己的网站,及时更换网站内容,丰富网站实验教学资源,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5.规范实验教学分组和实验教学指导。为保证学生实际操作训练任务的完成,提高实验教学效果。要求基础实验课1人1组,专业(技术)基础实验课原则上1或2人1组,专业实验课每组不超过4人(大型设备及系统装置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实验项目,以满足该实验每组最少人数为限;为保证实验课上每位学生都能得到指导教师的的精心指导,提高实验课堂教学效果。要求常规类实验课程每位指导教师一次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5人,上机类、语言类实验课程每个指导教师一次指导学生人数可增加到40-80人。
6.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实验教学除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还必须详细制定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和实验课程表等。
实验教师,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认真研究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充分了解和掌握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并能熟练使用。实验期间不得离开现场,关注实验进展情况,耐心细致的指导学生操作,注重对学生良好实验习惯的培养和考核;实验技术人员,要做好实验教学前的一切实验条件准备和安全保障工作,检查仪器设备调试是否正常、实验材料是否完备;学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学生实验守则”等规章制度,预习实验内容,设计实验方案,填写预习报告,能正确安装实验装置,熟练调试使用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操作规范,独立撰写实验报告;
7.建立多元实验考核方法,统筹考核实验过程与实验结果。实验考核不要过分强调和关注学生实验结果,更多要注重实验的全过程,考察学生的实验方案的设计是否科学,仪器设备的配置与使用是否合理,数据采集是否准确,材料的用量是否适当等,然后再看其实验结果是否正确。
单独设课的基本型实验、综合设计型实验成绩评定可由预习报告、实验操作、实验数据、实验报告四部分组成,研究创新型实验成绩评定可由设计报告、产品测试、创新内容、创新物化的成果四部分来统筹考核。
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其中实验部分成绩评定,可参考上述评定内容和方法进行,实验部分成绩所占本门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20%—40%的比例范围内。
8.强化实验室开放式管理和开放化教育的理念,制定学生自主实验室管理条例,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实验室的资源和仪器设备来进行课外学习(计算机上机)、科学研究、实验研究、科技制作、毕业论文(设计)、各种课外科技竞赛、大学生研究训练等活动,使实验室成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
9.建立实验教学开放运行的政策、经费等保障机制,加快开放教学实验室建设步伐。根据整体推进、分批建设原则,各院级实验教学中心要率先建立开放教学实验室,以保证开放实验课程中的开放实验项目供学生选做。通过中心内部调整和学院投入完善开放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套,通过人才引进加强开放教学实验室实验项目指导,通过设立专项经费保证开放教学实验室消耗材料供给。开放教学实验室指导教师增加的工作量由所在中心负责人进行核算,报实验室管理处认定,由学校将开放教学实验室工作量津贴划拨各学院。
10.加强实验教改活动。认真开展实验教学观摩和评教,组织任课教师进行备课或集体备课;开展实验教学的相关研究活动,研究实验教学规律、更新实验内容和项目、改革教学方法、改进实验装置,并尽快将实验教学研究成果(包括科研成果)投入到学生的实验中。
11.创新实验教学手段,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模式,形成以自主式、合作式、研究式为主的学习方式;实验教学手段先进,引入现代技术,融合多种方式辅助实验教学。
12.加强实验教学档案管理。实验教学人员应认真、及时填报实验教学进度表等各种实验教学工作表及各项统计表。实验室必须建立完整的实验教学档案和实验工作档案,做好实验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上报等工作。
五、实验教学条件
1.实验环境要求实验室面积满足实验教学任务要求,每次实验生均用房面积≥2~2.5m2,实验室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实现智能化;实验室设计、设施、环境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应急设施和措施完备。学院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实验科研楼建设,增加实验室面积,调整实验室布局,改善实验环境;各实验室(中心)应积极为学生营造人性化的育人环境和人性化的实验教学氛围。
2.实验设备配备实验仪器设备配置合理,组合优化,数量充足,满足现代实验教学要求。配置合理,数量充足是指基础实验课仪器达到1人1台(套),专业(技术)基础实验课原则上仪器达到1或2人1台(套),常规仪器设备每个实验项目达到5-6套;配置合理,组合优化是指教学型、科研型的,新型、旧型的,大型、小型的仪器设备搭配使用。学院应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增加实验仪器设备投入,保证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逐步达到10%以上。
3.实验设备维护规范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完善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办法,加大仪器设备维修措施,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95%,运行效果良好。学院应增加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使维护维修经费逐步达到实验设备值的1~2%。
4.实验教学经费实验教学维持经费是用于实验室组织实验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经费,主要包括实验物品费,实验室有关零星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费,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管理费,有关实验教学、仪器操作短期培训费,有关实验教学的项目考察费等。学院应逐年增加实验教学维持专项经费,使其达到生均60元的标准,以确保各实验室(中心)的实验教学正常运转。各实验室(中心)应专款专用,规范、合理使用好实验教学维持经费。
六、实验教学评价
1.积极开展实验教学规律及实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枣庄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评价体系。
2.开展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根据《枣庄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实验教学检查评估采用专家现场评估与学生填写《实验课程质量评估问卷》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实验准备情况、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实验教学过程及实验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和打分排序。学院每年开展一次实验教学检查评估,平时可进行不定期抽查,各学院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评估活动,学院每年的实验教学检查评估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3.开展实验教学过程质量监督控制。根据本《意见》和《枣庄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校将对各实验室(中心)的实验教学过程等情况跟踪监督,分类指导,完善实验教学体系、稳定实验教学队伍、规范实验教学管理。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