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与管理
全面推进综合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枣院教字〔2012〕46号
通识教育选修课(即公共选修课)是指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程,是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的文化底蕴、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解决目前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在课程设置、质量监控、考核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积极性,切实提高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通识教育选修课在促进文理交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重要性,以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为根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基础,提高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把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作为目标,全面推进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改革与创新。
二、课程建设
1.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是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其纳入课程建设规划,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改革课程教学方法,适当编写高质量教材,以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建设力度,提高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
2.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在调研学生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本院部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统一规划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设置体系,合理安排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既要保证课程的相对稳定性,避免出现课程随意性大的问题,也要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补充和完善课程体系结构,逐渐形成特色。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教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保证通识教育选修课具有完备的教学文件、稳定的师资队伍,力争使开设的课程能代表本院部的最高水平。
3.加强特色素质教育选修课建设。结合地域经济文化发展和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增加人文素质、科学素质、生活素质类特色课程,并加强相关课程建设。引入信息化手段,通过枣庄学院网络通识课程平台建设,引入名校名师的网络视频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增加学生网络在线学习方式,开拓学生视野,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
4.通识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应加强教学研究,重点研究选修课与必修课的区别,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核心,在激励学生自行探索学习的同时,结合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应用,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教师还应根据不同学科和课程特点,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强调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培养。
5.建立课程评估制度,加强对选修课程的质量监控。学校每学期开展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检查,包括组织专家听课、审阅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和教材等教学档案材料、调研教学效果等,客观全面了解课程建设和教学情况,遴选一批受益面广、教学严谨、教学效果好的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形成一批高质量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系列课程,面向学生长期开设。同时淘汰一些内容陈旧、教学质量差的课程。
6.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将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与研究纳入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范围,在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名师工程等申报和立项中予以倾斜。一是加强教材建设,力推精品教材。以学校牵头,结合学校特色,根据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自身特点,与出版社合作,广泛发动高水平教师负责编写通识教育选修课教材,资助建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系列教材”。二是加强教学师资培育。整合学校师资,提倡和鼓励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人员,特别是各级各类教学名师积极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组建以高水平教师牵头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团队。在教学名师工程评选中向通识教育选修课倾斜,通识教育选修课单独组织教学评价,其教学评价结果单列,对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评价成绩优秀、名次位于前10%且无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单独评出教学质量奖。三是加强课程建设,力推精品课程。以高水平教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作为突破口,在精品课程建设中对通识教育选修课进行重点培养和建设。
三、教学管理
1.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由开课单位负责,教学工作亦由开课单位组织实施,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进度计划表,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2.通识教育选修课一旦公布并经学生选定,开课单位或任课教师原则上不能申请停止开课。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开课单位须提出调整任课教师的书面申请,并妥善安排好该课程的教学工作。
3.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的教学管理规定,由于通识教育选修课往往涉及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因而一般不允许调停课。确实需要调课的,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填写调课申请单,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审批,并将结果提前通知学生。
4.任课教师对学生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填写考勤记录,课程结束时将本学期考勤记录等课程考核材料交教务处存档。凡学生缺课1/3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
5.通识教育选修课实行课代表制。每个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班须由任课教师选定该教学班课代表三人。各教学班课代表信息表由开课院部于第一个教学周上报至教务处。课代表的职责是:协助授课教师进行教学组织;反馈教学情况,课代表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教学情况和教学要求。
6.凡不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准参加该课程的考核。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允许免修、免考。通识教育选修课考核不及格不得补考,但可以重选,也可以另选其它课程。
7.教学工作量。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工作量单独计算,按照公共课的1.3倍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培养目标、教学资源、课程内容、师资队伍、学生选课、教学管理等,各学院、教学部应高度重视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以社会和时代对人才需求、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以及我校的优势和特色为出发点,认真研讨,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措施,引导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和管理朝着科学合理规范的方向发展,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质量提高。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