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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关于遴选第十届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01 】

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积累和扩大优质教学资源供给,增强教学成果奖获奖竞争力,做好第十届教学成果奖项目储备,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系统梳理、深入研究,总结提炼一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成果,有针对性的加以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培育要求

1.成果应在教学改革方向及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理论引领性与实践创新性,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2.成果(到2025年底正式申报前)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拟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形成整体合力。

4.成果应用效果明显,学生曾获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就业率、升学率高,用人单位反馈信息好。

5.理论成果丰硕,发表高水平相关教学研究论文,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相关教材。

6.成果推广应用广泛,最好在省内外同类学校推广应用,在国内外学术会议、论坛进行过推介,在省级以上特别是中央媒体进行过报道。

7.成果曾与国内外同行研讨交流,得到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以及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评价或批示。

8.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校联合申报第十届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二、遴选培育方式

第十届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采取个人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评价,确定成果培育名单。遴选培育工作分单位内遴选培育、校内遴选培育和精准培育三个阶段。

1.单位内遴选培育

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教师参与第十届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择优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不限额)。

2.校内遴选培育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评价,确定15项左右的成果进行培养。采取邀请知名专家辅导、召开申报交流座谈会、组织国内外高校研讨会、协调宣传部重点向媒体推介、定期调度项目进展等形式,支持帮助培育项目提高质量,确保取得培育实效。

3.精准培育

学校选聘省内外、校内外有经验的高水平专家,组建教学成果奖培育指导专家团队,指导培育项目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形成水平较高的教学成果。

三、报送要求

1.校内遴选阶段于2024年4月26日前开展,各单位《枣庄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发至邮箱:zzxyjxk@163.com。

2.校内遴选结束,进入校内项目培育阶段,各项目组成员准备申报书附件相关材料。

3.成果负责人应保证教学成果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成果负责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第十届教学成果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长:安  

 员:张立华      杨中国  李宏运  张成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张立华兼任。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周森,联系电话:3785790。

 

附件:1.枣庄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2.枣庄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

 

 

枣庄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