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课程学习质量的指标之一,反映了学生学业水平的差异。平均学分绩点(GPA)是对学生学习能力与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可用作对学生进行排名、奖励、评价和推荐选拔的依据。具体计算方法为:
1.课程绩点=(课程成绩÷10)-5。
课程成绩不足 60 分的,课程绩点为 0;采用五级制考核的课程绩点:成绩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的课程绩点分别为 4.5、
3. 5、2.5、1.5 和 0;
2.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数;
3.累积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4.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学分绩点之和÷课程学分之和。